关于开展第二届“东南大学十大风云骄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03-26浏览:68

关于开展第二届“东南大学十大风云骄子”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学子奋发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营造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体现新时代青年学子的时代风貌和精神内涵,培养和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青年才俊,经研究, 决定开展第二届“东南大学十大风云骄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术研究、科技创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出色,并取得突出成绩。

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1)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各类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5)在省级以上重大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321418   

各院系团委根据评选要求,从实际出发,在本院系先行开展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12名,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二)确立候选人(419424

校团委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审议确定20名候选人;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校团委将审核情况反馈给各有关单位。

(三)候选人公示(425510   

通过各种渠道将20名候选人及其事迹向全校公开,广泛征询意见,对经核实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候选人,校团委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四)面试、投票及评选(5月中旬)

校团委组织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答辩;在听取各方意见反馈的基础上,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最终确定第二届“东南大学十大风云骄子”获奖者。

(五)宣传表彰(5月)

5月,公布第二届“东南大学十大风云骄子”的评选结果,并于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进行宣传表彰。

 

 

三、评选要求 

1、各院系团委接到《通知》后,要专门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候选人推荐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单位表现最优秀、贡献最突出、学生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

3、各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的考察,听取人选所在基层部门的意见,形成考察推荐意见。

4、各单位要在418前将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人的各种获奖证明复印件上报校团委,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评审。

5、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份;

2)推荐单位提供候选人2000字和500字事迹简介各10份,需加盖公章。

6、候选人推荐表、候选人2000字和500字事迹简介的电子版要求同期发至tw@seu.edu.cn

7、相关推荐表格可以从校团委网站http://youth.seu.edu.cn下载。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冯丽丽

电话:02552090185      传真:025-5209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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