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聘任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通知

时间:2008-10-16浏览:76

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管理,及时了解教学运行状态,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东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具体设置,研究生院决定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读研究生中聘请研究生教学联络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担任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         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诚实公正;

2、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         责任心强,观察事物细致;

4、         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热心为同学和班级服务;

5、         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     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收集和反映教学信息,将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送给教学督导委员会;

2.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以及为人师表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记录和传送;

3.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效果以及听课、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状况和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4.收集学生对教学管理、教学设备、教学场所、教学安排、课程设置、教材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配合督导委员开展教学方面的专题调研工作;

6.每月填报《教学信息汇报表》不少于2次。

三、     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聘任、人数及管理考核

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人选由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思政教育与管理的副书记(副院长、副主任)组织在本培养单位的在读研究生中进行公开招募遴选,报研究生院审核并聘任,聘期一般为一年。

聘任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联络员人数为四人,分别是硕士研究生一至三年级各一人,博士研究生一人。

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管理考核由研究生院负责。考核优秀的研究生教学联络员将获得相应的表彰与奖励。

四、     研究生教学联络员的聘任工作日程:

110月20日之前递交报名表给王老师

211月初由研究生院向聘请人员发放聘书,开展培训并正式上岗。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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