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资助中心关于本科毕业生离校的通知

时间:2009-06-02浏览:18

离校系统中资助中心环节是针对有国家助学贷款的09届毕业生,已签订还款协议及离校前已结清贷款的同学视为已办完资助中心的手续。附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须知。

 

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须知

 

各位毕业生(应毕业)同学:

        你们好!

        鉴于各位即将毕业离校,奔赴美好前程,中国银行即将与各位签立还款协议,在签订有关协议之前,请各位做好以下几项准备工作。

1、请各位本人于签约前至中国银行各网点激活还款帐户的卡(折),验证或修改初始密码,并至少存入20元人民币(凭近一个月内的存款回单)办理签约;

        2、如各位经济条件允许,尽可能在还款帐户内存入半年以上的应付利息,每6000元大约为36/月,依此类推,以避免个人非故意造成的不良征信;

        3、如各位毕业后离开南京,请到还款帐户原开户行在办理帐户激活手续的同时申请开立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服务(免费,需本人),避免在异地的查询不便;

        4、其它与还款帐户有关的事宜,如卡(折)消磁、丢失、密码挂失等等。

 5、签订还款协议时,需要带贷款合同、个人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考上本校研究生需要办理贷款展期的同学)。

6、在离校前已办理还款的同学可以不用签订还款协议,但是必须在64前提交中国银行贷款结清证明的复印件。

7、定于65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到我校与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上午900九龙湖校区教三―205教室,下午200四牌楼校区群贤楼三楼报告厅。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中国银行南京城中支行(南京市洪武路29号)联系,联系人:杨宁越经理   电话:8450688820245(分机)或者联系东南大学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老师  电话:52090282

 

 

                                东南大学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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