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本科生缓缴学费的通知

时间:2009-08-25浏览:7

根据《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第四条之规定,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生应当缴费并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交齐本学年应交费用后方可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不注册者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教学活动,不能使用学校教学资源。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20092010年学费缓缴工作已开始, 09级新生中未缴学费的贫困生将通过“绿色通道”登记,不需办理缓缴申请,对其它年级未缴费学生规定如下;

1、             已经办理过贷款的学生不需要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但只能缓缴一年的学费,贷款到帐后,必须缴清费用;

2、             国防生不需申请学费缓缴,学校直接为其办理学费缓缴手续;国防奖学金到帐后,必须缴清费用;

3、             已经申请20092010学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准备申请2009201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特别严重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将汇总名单于826日(星期三)下午300前报给辅导员老师,申请表见附件。

所有欠费学生欠费期至2009121日。

附件:缓交学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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