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0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

时间:2009-10-10浏览:28

各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请各位有意申请的同学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14日晚,由院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将于15日后进行公布。审核通过者,请提交如下材料:
   

     1. 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070809级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0506级学生需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一份   
            
      

    下载《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参见附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务必正反打印)

附件: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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