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关于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25浏览次数:21

各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决定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为做好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附相关佐证材料)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 在 重 要 文 艺 比 赛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参 加 国 际 和 全 国 性 比 赛 获 得 前 三 名 ,参 加 省 级 比 赛 获得 第 一 名,为 国 家 森 得 荣 誉。集 体 项 目 应 为 主 要 演 员 。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校贫困生审核;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院(系)名额分配及金额:

奖项名称

奖励金额

院系名额

国家奖学金

8000

5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12

五、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申请人和所在院(系)填写,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留空白,一式一份;

2.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按样表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正反打印)

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必须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各项签名栏,须亲笔签写;

4.申请人须在学工系统中申请,欲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通过贫困生审核,请所有有意申请的同学与10月7日前完成学工系统中的申请

                                                物理系学生办公室

                                                           2010.9.25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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