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物理系三好研究生、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0浏览次数:15

了在学生中树立先进典,充发挥样作,特在近期评选2013年物理系三好研究生、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

物理系三好学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勇于与不良倾向作斗争,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言行一致,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科研能力突出,硕士二年级及博士二年级规格化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所评学年个人宿舍卫生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物理系社会工作突出贡献奖条件:

 

 

1.在学生组织、委员会或其他学生团体中参加社会工作并担任一 定职务(班委委员及以上、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党支部委员及以上、院(系)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注册学生团体负责人副职及以上)且连续工作一学年及以上者;

 

 

2.在参与工作期间,工作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平时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3.对物理系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请物理系研究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在1122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书面申请(请使用东大信纸或A4纸打印,格式为:×××申请;申请理由+个人总结;落款)提交到物理楼北楼103辅导员处。

备注:已经获得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不参与此次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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