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东南大学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9浏览次数:17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45号)文件的精神,现开展我校2014年江苏省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东南大学本科在籍学生。本次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38名,“先进班集体”共15个。省先进个人(包括“省三好学生”及“省优秀学生干部”)分配名额请见附件;“省先进班集体”应在2013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省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均为差额评选,由学生处组织负责统一评审。

二、评选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系)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结果公示。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三好学生”应在2012年、2013年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含三好,优干,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2013年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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