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东南大学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8浏览:45

各位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5年度的东南大学贫困生;

2、申请人需通过新学工系统申请http://mynew.seu.edu.cn,奖惩管理进行申请,院(系)组织评审,院系审核网址http://newxg.urp.se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同学网上系统申请时间为920-923日;并将相应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辅导员邮箱(12级发送给罗正位老师103007634@seu.edu.cn;1314级发送给吉鑫老师);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

4、公示名单经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送教育部;

5、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附件: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四-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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