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南大学2016年国家助学金申报的通知(本科生)

时间:2016-10-10浏览:535

为做好本学年度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要求

《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

二、 评选程序

1、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6-2017学年经学校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

2、申请人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3、各院(系)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统一公示,报教育部。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通过信息门户-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222:00

2、请各位同学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和纸质申请,并于10月12日2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物理系学办(北楼103),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各年级辅导员QQ

四、申请材料

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二)

        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律打印;表格请勿改动格式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东南大学物理系学办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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